| 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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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会同省科技厅共同成立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余红艺副市长任组长,省科技厅寿剑刚副厅长、市政府陈炳荣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宁波国家高新区、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高新区正式启动了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
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国家高新区的重要发展导向,是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核心工作,其本质就是要促进高新区进一步实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引领发展,对于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去年1月,宁波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高新区升级后,紧紧围绕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三区一城”,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50%以上,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8月,根据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了“宁波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初稿,目前正按照科技部最新发布的《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根据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计划,近期科技部将在宁波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协助下组织召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将正式向科技部提出申报,争取列入首批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列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的高新区,科技部将在创业板和“三板”上市、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创新集群环境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列入国家首批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不仅能有效提高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品牌影响力,而且能得到科技部更大的支持,引领高新区发展模式转变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和特色产业的优化升级,对高新区今后的建设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将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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